 | 在家属院的楼梯内有分户计量热表,热表屏幕上显示出供水温度和回水温度。 |
 | 在居民家中,每个房间的暖气片上都安装有一黄色开关。如果居民不住这个房间,可关闭该阀门,用户还可根据需要调节房间的室内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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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丽霞 实习生 贾智勇 文 汪静文 图)长期以来,备受郑州市民关注的分户计量收费标准于昨日浮出水面:供热计量收费试点拟订按两部制热价计费,其中基本热价占总热价6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40%,即用户总热价=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6个“试验区”成分户计量试点
据了解,我市集中供热区域计量试点范围包括: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和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民用住宅和公共建筑。这6个“试验区”分别是:嵩淮园住宅楼、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农科院中心实验楼、河南省交通厅、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和市政局办公楼。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嵩淮园家属院,该家属院共有5个单元,110户居民。其中2~5单元为供热计量收费试验区。据介绍,分户计量的采暖系统采用双立管独立式,户内采用下供下回单管跨越式系统,均安装分户热表系统。
在该家属院的楼梯内记者看到了热表。只见该热表屏幕上显示出:供水温度51摄氏度、回水温度33摄氏度。在居民家中,记者看到每个房间的暖气片上都安装有一黄色开关。“如果您不在这个房间,可关闭该阀门。”这里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用户还可根据需要调节该房间的室内温度。
计量基本热价11.88元/平方米
根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热计量收费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由于我市地处全国建筑热工设计分区中寒冷地区的最南部,需采暖天数较短,其中固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较采暖期较长的三北地区要大得多,因此,根据郑州市地区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外地成功经验,我市2007年供热计量收费试点价格暂定为:
按两部制热价计费,其中基本热价占总热价6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40%,即用户总热价=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基本热价为11.88元/平方米(按采暖天数120天计算),基本热费为11.88元/平方米×计量面积;计量热价=0.11元/Kwh,计量热费=0.11/Kwh ×当年度采暖期消耗热量(即热量表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