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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未入劳动法保障范畴
专家称,源于中介特殊性,建议政策增加灵活性
中原网  日期: 2007-11-21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 保姆作为劳动者,因其职业的特殊性,至今都未被列入即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保障范畴。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杨伟国解析称,《劳动合同法》主要针对经济组织,同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而保姆作为一种中介服务行为,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杨伟国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说,每个劳动者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和政策也应该增加一些灵活性,适当放松劳动者和企业的关系,同时完善劳动者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环境。

  对于目前新出台的劳动合同,家政行业并没有入列,中国家政服务协会会长张建纪表示十分无奈。

  他同时指出,不管劳动合同是否将家政业归入其中,这个行业都客观存在。

  张建纪表示,家政服务行业是最关乎民生的行业之一,它不仅是就业市场最大的行业,同时市场需求量也是巨大的。因此,应该被列在劳动合同范围之内。

  中国家政服务协会内设有法律服务部、法律顾问,各地的家政协会也都设有类似的部门,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家政公司以及家政人员维护好自身的利益。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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