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沈玲琴 张文海)一群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纠结在一起,2005年以来在惠济区一带连续作案28起,昨日,这一团伙成员10人在惠济区人民法院共同出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其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庭审预计今天下午结束,并于近日宣判。
上午9时30分,10名被告人被押上法庭,全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第一被告人是该团伙领头人付清雷。
起诉书指控,该团伙共作案28起。2005年以来,付清雷纠集两劳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付清雷为首,彭镇、王国钦、蒋向阳、杨文彬(另案处理)、娄高磊、陈振伟为骨干,米志勋、赵阳、陈华卫、高远、张书增(另案处理)、谢俊华(另案处理)、牛爱辉(另案处理)、陈铎(另案处理)、李敬涛(另案处理)等人积极参加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组织由付清雷统一指挥。在组织内部,付清雷要求手下随叫随到,成员在外受欺负后,由组织为其出气。组织成员为组织受伤后,由付清雷发放医疗费和抚慰金。
为获取经济利益,付清雷指使手下采取暴力等手段,对惠济区老鸦陈村弓某、陈某等人的休闲屋强行收取保护费;还以向惠济区惠济桥村、贾河村等地的建筑工地强行送料、抢占工程等方式大肆聚敛钱财,有组织地实施了抢劫、强奸、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买卖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惠济区一带称霸一方,欺压百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惠济区一家游戏厅生意红火。2006年,其成员多次到游戏厅对老板进行威胁,因为要钱没有得到满足,他们持匕首将一名工作人员和一名顾客扎伤。
庭审中,法庭针对是否“涉黑”展开调查,10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认,但都不承认与黑社会有染,称自己的行为只是酒后闹事。
第二被告人彭镇的辩护律师高健称,“涉黑”应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有严密固定的组织,固定的骨干力量;二、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三、经常性地欺压百姓,残害一方;四、有国家工作人员参与纵容,而本案中的这一团伙只是人员较多,进行过多次闹事,不属于“涉黑”。因此,他本次辩护的重点就是“不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