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3版:要闻国内
3  4  
PDF 版
项目开工建设须符合8个条件
石雕车模
蛋壳浮雕
合肥“11·11”食物中毒 系厨师误用亚硝酸盐
济南半数以上市民不满供热
今年司法考试360分过关
鼓励政府“购买”社会服务
承德“11·14”歌厅火灾 存在人为纵火嫌疑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鼓励政府“购买”社会服务

中原网  日期: 2007-11-22  来源: 郑州日报  
  新华社南京11月21日电(记者 蔡玉高 朱旭东)20日至21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经验交流会”上,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各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从而更好地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表示,近年来,一些地方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通过政府承担、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运作机制,将一大批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购买”服务已经初具规模。

  姜力介绍,我国的上海、北京等地都加大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这一方面推动了政府职能的更好转变,一方面也为社会组织开辟了重要的资金来源。今后,民政部将继续鼓励各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据了解,目前,民政部门鼓励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主要分为三种:一是“费随事转”,即政府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或补贴,将一些社会事务交给社会组织来办理;二是项目发包,即政府通过项目发包的方式,将一些工作交给社会组织,由其组织人力、物力资源完成;三是公开招标的方式,将政府的可以交由社会组织来承担的工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向社会组织发布,最后择优而行。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