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11月27日电(记者 刘文国)贵州省纳雍县群力煤矿业主和煤矿主要管理人员因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记者27日获悉,群力煤矿实际投资人名叫刘龙灵,煤矿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李天祥与刘龙灵有亲戚关系,在煤矿中占有20%的股份。煤矿矿长郭玉发和副矿长万建生到群力煤矿前,都曾在贵州省属国有煤矿企业工作过。此次事故发生前,郭玉发请假外出,矿上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由万建生负责。事故发生后,这4人和其他4名相关责任人同时被刑事拘留。
11月8日,群力煤矿发生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共造成35名矿工遇难。
据了解,由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进行的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损失认定等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