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张振卿)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地税局获悉,今年以来,登封市地税局为强化税源管理,促进税收增长,推出了“双向监督”机制,即税源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之间互相监督,实现了税收收入快速增长。截至11月底,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6.4亿元,同比增长24.06%,增收1.24亿元。
“双向监督”制就是稽查部门通过案件稽查结果对比,对税源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如果税源管理部门通过纳税评估没有发现问题,而稽查部门通过稽查查出了偷税行为,要对税收管理员、纳税评估员和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稽查部门通过稽查,对定性为偷税的纳税户,查补的税款占到当期缴纳总税款的20%以上时,要追究税收管理员和税源负责人的责任。稽查部门在查出管理部门移送的纳税评估案件时,查出的偷税金额超过评估金额5万元以上的,要追究评估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