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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军服的“兵”和“勇”

中原网  日期: 2007-12-07  来源: 郑州日报  
  “兵”是清朝国家的常备武装力量,包括八旗军和绿营军。在清军入关之前就有八旗兵,满八旗、蒙八旗和汉八旗,这些都是兵,是正规军,直接隶属于皇帝。八旗兵在16岁以上的八旗男性中挑选。“余丁”和不满16岁的“幼丁”可以挑补为养育兵,即预备兵。

  八旗军为满兵。绿营兵是为弥补满军不足由汉人组成的部队。这种军队以绿旗为标志,以营为建制单位,故称绿营兵。它和八旗兵不同之处,除部族关系外,“八旗驻防兵由于世籍,绿旗各营兵由于招募”。也就是说,旗人(包括满洲、蒙古、汉军八旗)人人有挑补兵丁义务,而汉人(不包括汉军)对于绿营是自由应募。八旗兵同绿营兵虽使命相同,但朝廷倚重不同。按定制八旗兵大部分卫戍京师,为国家精锐部队,掌管京师安全;绿营兵则遍布全国各地,其数量要比八旗兵多数倍。

  “勇”是兵的一种。雍乾朝后遇有战事,若八旗和绿营兵不足用,则就地临时招募军队,战事完后立即解散,不是国家正式军队,即使有功的也不久留久用。到清末太平天国时,曾国藩才改非正式的乡勇为练勇(即湘军),定兵制,发响粮,称为勇营。从此,“勇”基本代替了“兵”成为清末的主要军事力量。勇营的特点是拿国家饷的私募武装,士兵和军官只忠于自己的长官,不直接效忠皇帝,即所谓“兵为将有”。这些士兵就是“勇”。

  摘自《知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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