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南南)老太太张某参加侄子婚礼时在酒店摔伤遂状告酒店索赔,酒店又将新婚夫妇追加为被告。昨日,二七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2006年9月2日在上海居住的张某作为新郎张伟的二婶专程从上海赶到郑州溪秀园酒店参加他的婚礼。中午12时许结婚典礼结束后张某突然摔倒在酒店地上不能动弹。后被送往医院急救诊断为背部T12椎体压缩性骨折、L5-S1椎间隙略变窄。张某称,这次摔倒不仅背部受伤还导致了脑积水疾病的复发。5天后张某由家人接到上海市华山医院治疗,当时她的脑积水情况非常严重生命危急,体内被植入6根管子才保住生命。
张某认为酒店地面油滑导致其摔伤给她的身体和精神上均带来巨大痛苦。因此她状告酒店老板宋溪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4.9万元。
被告宋溪中辩称,事发当日,酒店打扫得很干净,地面没有油渍,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而作为另一被告的张伟夫妇在婚礼举行过程中,有多名亲友向新人投掷鸡蛋,倾倒饮料,导致现场狼藉,到处湿滑,原告摔倒应是张伟夫妇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同时,原告不能证明摔倒与脑积水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要求赔偿的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均是她在上海治疗脑积水而发生的费用,但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脑积水复发是因为一星期之前在被告酒店摔倒而造成的。因为证据不力,法院没有支持她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