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起实施,针对近期个别企业出现的突击“裁员”或者要求员工“自愿”辞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等负面行为,市总工会与市劳动部门将联手为劳动者维权,重点整治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行为。
工会部门将和劳动部门联合举办企业经营者培训班,明确告知企业:突击“裁员”或者“劝辞”职工的行为属于非法,重新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改变职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的事实。
此外,两部门将携手建立起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应急预案机制,各级工会组织和劳动部门将密切关注企业不合理的“裁员”和“辞退”职工行为。一旦发现,工会组织要在24小时内及时上报上级工会,并同时报告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坚决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