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辉) “今后,咱老百姓看病花费心中有谱了!”昨日,从河南省按病种付费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会议上传出好消息,在去年按病种付费试点基础上,我省将按病种付费试点医院由3家扩大到39家,30个试点病种新增到100个,并将从12月20日起试行。这意味着今后患者在这些医院看病就能享受“一口价”了。
试点已为患者省130万
据介绍,2006年8月份,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联合推出第一批试点病种30个,并在新乡医学院一附院、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和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截至今年10月底,3家试点医院共有3082人纳入病种付费管理,治愈率达100%,为病人节约医疗费用130多万元。
此次制定的100个病种价格涵盖单一的内科疾病和外科手术疾病,但主要是外科手术。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说,试点期间采取这种较为简单的病种,一来是积累经验,为下一步向其他较复杂病种发展提供依据,二来也避免因为治疗过程界定模糊,造成医患纠纷。
“一口价”定价分四类
生孩子花多少钱?正常分娩在一类医院为1160元,二类医院为1350元,三类医院为1560元,四类医院为1800元。
省发改委和省卫生厅公布了正常分娩、腭裂等100个病种的试行价格。核定的病种价格比医院现在实际收费水平平均降低19%左右。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等差别,39家试点医院病种价格共分四类:黄淮四市的试点医院是一类;二类是经济相对好些的市;三类是郑州和洛阳两市的市级医院和部分省级医院;四类是龙头医院,仅3所。
鉴于同一病种患者轻重程度和治疗费用的差异,本次确定的单病种价格为最高限价。各试点医疗机构可根据本院实际和患者病情差异,自主确定本院的实际执行价格,但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不过,如果患者选用了特殊医用材料,价格就不能按“一口价”来执行了。
联合监管保障执行质量
按病种付费会不会导致医院医疗质量“缩水”?对此,省卫生厅专家组制定了“病种治疗临床路径”,对定价的30种病的检查项目、用药数量、住院天数等都做了详细规定,今后患者在试点医院看定价范围内的病,医院必须按照规定的路径执行,不能“偷工减料”。
此外,为保证医疗质量,卫生行政部门也将与发改委、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监管组,对试点医院进行检测。
在郑按病种付费试点医院
三类医院:郑大二附院、郑大三附院、郑大四附院、省中医学院一附院、省中医学院二附院、黄河中心医院、省职工医院、省胸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儿童医院、市五院、市六院
四类医院:省人民医院、郑大一附院、省肿瘤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