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VIP客户插队办理业务,家住福州仓山区的李先生以银行歧视普通储户为由,将仓山三高路上的一家银行告上法院。14日下午,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在仓山区法院开庭审理。
李先生认为,从储蓄合同关系上看,储户和银行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当初他的存单上并未列明“VIP客户可优先办理”的条款,因而银行在普通储户排队窗口强迫客户接受VIP客户优先办理的做法是违约行为。被告代理律师则认为,《商业银行法》第四条中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事实也证明,许多人对VIP服务投反对票并非反对VIP产品的设立及购买,而是反对具体实施中的粗枝大叶。以窗口服务为例,最常见的两个极端是:一方面,VIP窗口前终日人烟稀少,普通窗口前却人满为患。如此鲜明反差,难免给人VIP挤占公共资源的印象。而另一方面,也有服务机构为效率和成本考虑,将普通窗口与VIP窗口放到一起,并因此造成本案中的“插队”纠纷。
那么,该如何解决银行VIP的现实困境?最适宜做法,还是创造足够多的公共资源,让大家像坐飞机一样,无论是头等舱,还是经济舱,每个人都可以以同样的速度,抵达各自的目的地。 秦 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