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规定,建立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身份认证制度,每年录取工作一结束,全军招生办负责建立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数据库,经计算机校验后统一生成军队院校生长干部身份号,一人一号,作为军校毕业学员提干任职的重要依据,凡与总部系统中身份号不符的一律不予分配部队、不得任职提干,实现“录取新生——在校学员——军队干部”全程封闭、精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