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1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将从2007年12月20日起取消部分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此举意在抑制过快增长的粮食出口,稳定粮食价格。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宣布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84种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
根据财政部通知,此次调整具体执行时间,将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取消部分粮食产品出口退税,主要是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粮食出口,控制国内粮价继续上涨,与今年我国调整2800多种商品出口退税的目的是一致的。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粮食商品出口增长迅猛。最新海关统计显示,1月至11月,我国玉米出口487万吨,同比增加85.3%,大豆出口400000吨,同比增加23.8%,大米累计出口113万吨,同比增加5.8%,小麦累计出口184.7万吨,同比增加2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