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获悉,随着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自今年第四季度起,省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获得的政府岗位补贴调高,由以往每人每月240元上调至每人每月325元。
据介绍,为鼓励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我市2006年调整了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对企业吸纳“再就业优惠证”持证人员就业出台了优惠补贴政策,目前全市享受这一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已有近3000人。按照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吸纳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政府将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由政府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
按照调整后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后企业每吸纳一名就业困难人员,每月获得的政府岗位补贴就增加85元。由于岗位补贴是按季度发放,今年第四季度岗位补贴将一次性拨付到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