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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综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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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层层签订责任书 创建“无传销社区(村)”
辖区发现“老鼠会” 问责领导

中原网  日期: 2007-12-19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昨日,市政府下发通知,凡达不到责任目标或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按照要求,全市各个社区(村)都要建立“信息平台”,把社区(村)内出租屋、宾馆、饭店、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活动情况直观地反映出来。社区民警、工商管理人员、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社区负责人、住户群众等一旦发现传销线索要及时报告,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社区(村)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群众能够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引导常住居民尤其是党员、公务员、离退休干部主动配合执法部门监控、打击传销,使外来人员能够识别、拒绝传销,使出租屋主不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并能够举报传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乡(镇)办事处之间,乡(镇)办事处与社区居(村)委会之间都要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对达不到责任目标或成效不明显的地区,要追究地方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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