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休日,一家三口各自骑着电动车、自行车到郑州西郊刚刚“改头换面”的一家大超市购物,想看看换了主人的超市到底有没有新意。
逛着逛着还真的看到一点“新意”来,最明显的一点是“温馨提示”布满了电梯两侧,提示曰:凡持有当日购物小票者,可免费停车一个半小时。如果换成别人,也许对这则“温馨提示”不注意,但遇到我这喜欢较真儿、爱琢磨的人,却在这倍觉不温馨不舒服。因为我们一家的“坐骑”都是俩轱辘的,此“车”非彼“车”也,我们无权享受此“优惠政策”。我算了算,两辆电动车加一辆自行车的看车费是1.2元,而一辆私家车一个半小时内的存车费,是2到4元。换言之,同样是到超市消费的“上帝”,无车族要多掏1.2元的存车费,而拥有私家车者则有豁免至少2元存车费的特权!
俗话说:“人穷志不短。”2元钱难不倒穷光蛋,但同样是购物,却为什么无法享有同等“温馨”待遇呢?窃以为,这样“顾此失彼”、“嫌贫爱富”的“温馨提示”没有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