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 通讯员 郭晓军)再就业优惠证不年审将失效,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提醒5.5万持证者快快申报。
据介绍,今年9月17日起,市劳动部门开始对已经发放的近12.3万本再就业优惠证进行年度审核,截至昨日,仍有5.5万优惠证持有者没有申报年审。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再就业优惠证使用期限的确定主要以享用税费减免政策的累计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领证时间为准。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后,享受优惠政策累计时间达到3年,该证自行失效;累计时间未满3年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相应的优惠政策。凭再就业优惠证申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审批有效期限暂定至2008年12月31日。
劳动部门提醒,此次集中年审将于2008年1月31日截止,逾期未经审核的优惠证将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