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前11个月,我市各级举报中心共受理各类税务违法举报案件473件,组织查处各类税务违法举报案件371件,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1591万元,入库合计1422.47万元,举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5件。
为切实做好税务稽查工作,各县(市)区局普遍设立举报中心,业务上统一归市局举报中心指导和协调。拓宽举报渠道,实现了12366与专业举报电话自动转接,并在市局网站上开设《税务举报》专栏。在举报接待室公开举报受理、转办、查处、反馈、兑奖等工作流程;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对典型案例、举报工作成果和举报人得到的奖励进行广泛宣传。为解决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市地税部门严格执行举报保密规定做到“两个不见面”,即“举报人与办案人员不见面,举报材料与被举报人不见面”,凡需要举报人配合的,一律由举报中心联系,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刘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