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辉)有专长的中医可考医师资格,昨日,《河南省妥善解决中医医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工作方案》出台,我省将于明年3月首次组织统一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医师资格认定工作。
据介绍,1989年年底以前,由于当时我国尚未颁布《执业医师法》,而一些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民族医的从业人员,虽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行医,但一直未能获得医师资格。
方案规定,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可以在2008年1月底前到当地市县卫生部门报名申请,由市县初审后统一报到省卫生厅再组织统一考核,考核的内容、办法和标准参照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大纲和实施方案。成绩合格者予以认定医师资格,并由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省中医管理局有关人员特别提醒,此次考核实行哪里批准哪里考试的原则,在外地被批准行医资格而现在到我省来行医的这类从业人员,要回到原地报名参加考核,在河南不能参加考核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