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决策》杂志报道,两个月前,湖南株洲某媒体刊登了一则有关选拔领导干部的新闻,凡年龄在26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均可报名参加“株洲市公开选拔优秀女干部”的竞选活动,报名对象不分城乡,也不受职业限制,参赛的内容主要包括仪表、气质、思维、表达、知识面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消息一出,立时哗然,不久有关部门发文“为更为稳妥起见,宣告活动‘暂缓进行’。”
当地政府搞的这场选拔,被有的网友称为“政府超女试验”。笔者则认为,对报名对象的要求及比赛内容,很容易让人想到选美和“超女”等活动。
笔者认为,这个选拔活动的一些要求经不起推敲,其中最经不起质疑的是“年龄必须在26岁以下”。要知道,现在,大多数人大专毕业后,年龄就超过了20岁,读完研究生,一般更是超过了26岁,可以说,这对一些高学历者来说,是一种荒唐的逆淘汰。再说,26岁以下的女青年工作经验一般不是很丰富,只按照仪表、气质、才艺等进行选拔,怎么能选拔出“优秀女干部”呢?这到底是选拔“优秀女干部”,还是选拔“超女”呢?
也许有人会说,选拔年轻的领导干部,可以在岗位上培养,边工作边培养。但是,这样的培养方式,无疑要支付经验不足、工作能力差等成本,而这些成本,恐怕是需要纳税人来“买单”的。 慕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