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禁毒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通过了修改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决定、关于修改文物保护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免去薄熙来的商务部部长职务,任命陈德铭为商务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79号、第80号、第81号、第82号、第83号、第84号、第85号、第86号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和任免决定。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2007年12月12日提交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咨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会议认为,201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的具体产生办法和第五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可以作出适当修改;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 王宇 吴晶)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2008年3月1日起,我国个税起征点将从现在的1600元/月上调至2000元/月。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此前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表示,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既可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需要,也统筹兼顾了财政承受能力,并体现了重点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调整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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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
明年5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一方无过错
赔偿责任不超10%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9日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作出修改,明确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规定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此法明年5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明年5月1日起施行
部分劳动争议“一裁终局”
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表决通过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部分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此法将自明年5月1日起施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对“一裁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科技进步法
明年7月1日起施行
对科研活动失败给予宽容
科技进步法将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激励自主创新,营造鼓励自由探索、勇于承担风险的学术氛围,修改后的科技进步法明确了科研活动“宽容失败”原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时,就宽容科学家失败相关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修改后的科技进步法明确,国家鼓励科学技术人员自由探索、勇于承担风险。原始记录能够证明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的科学技术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该项目的,给予宽容。
禁毒法
明年6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吸毒不强制隔离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禁毒法,将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禁毒法的规定,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范围。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禁毒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禁毒法明确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 (综合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