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2008年进一步扩大,将覆盖50%中低收入人群。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住房保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林粟如介绍,厦门市将适当提高社会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从原有覆盖40%中低收入人群提高到覆盖50%中低收入人群,将人均住房控制标准从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扩大到16平方米。同时,公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问题也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在已有的“阳光公寓”等工程基础上,厦门市还将改善农民工及其他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