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身高不得低于1.7米、本市户口担保、不低于研究生学历,限招25岁以下女性……”类似语句从这个2008年的首个工作日开始,将不得出现在企业、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当中。随着新年的到来,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广州市劳动保障局下发紧急通知,从即日起规范市内各种招工信息的发布。
职场上较为常见的歧视一共分为地域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长相歧视、疾病歧视、身高歧视、学历歧视、经验歧视等多种类型。而在《就业促进法》中,将重点解决前三种类型的就业歧视。这就意味着从现在开始,非特殊岗位的招聘信息中不得再有“限招男士”等限制女性就业的歧视性语句。
按照广州市劳动保障局的安排,对发布的用工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检查清理内容主要包括:招聘简章、发布场所、广告以及相关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等用工信息发布渠道和发布信息内容是否符合公平就业、消除就业歧视的规定。对带有就业歧视内容或条款的招用工信息,予以纠正和清理。
“比如某某公司的普通文员岗位,却在招聘信息中明文要求五官端正,这就是一种有歧视性的要求设置,而类似限招本地户籍人员或必须有户籍人员提供担保等内容的招聘信息,也将被定性为歧视性信息,应予以纠正。”劳动保障专家向记者解读道。 据《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