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程志远)上街区把“和谐仲裁”理念注入劳动争议工作中,截至昨日,该区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3起,结案50起,为企业和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上街区以规范劳动合同、理顺劳动关系为突破口,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劳动监察、社会保险等机构走进社区、企业和工地,全方位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同时,细化预防工作,强化庭前调解,简化办案流程,使一些不必要进入庭审程序的案件及时得到解决,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消除在企业本身。2007年,上街区为企业职工鉴证劳动合同8460份,对高等级伤残职工、下岗再就业职工、家庭特困职工等人员,实施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并免去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