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记者从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获悉,2008年度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本月起开始受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
按照规定,2008年度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本月起开始受理申请,具有贷款申请资格的小企业是指从事商贸、服务及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并且,该企业当年新录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凡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贷款申请经市劳动、贷款担保机构及银行审核后,将获得20万~50万不等的小额担保贷款。我市财政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企业给予为期两年的全额免息优惠。
若贷款到期后,借款企业提出展期且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商业银行可按照相关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能超过一年,展期不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