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意义上的、经济规模上的“贫富差距”根本不是什么问题,没有任何值得大惊小怪的地方。真正应该高度关注的是地区间人均收入层面存在的问题。
广州的GDP10倍于青海,东莞、苏州等城市的实力也超过西部的一些省份,这一最新统计数据引来舆论关注。
在笔者看来,一个城市富可敌省,这是经济规律的结果。就是在一个城市内,商业活动也是会自然地集中在少数区域,你看再小的城镇都有个自己的小小“商业区”,就在最热闹的地方,在过去往往是城门口或十字街口。
韩国1/3的经济活动集中在首尔,当然,1/3的人口也集中在首尔,我们当然不可能为了所谓的“地区均衡发展”而刻意地阻止上海、广州这些大城市的发展或成长,不能简单地将区域经济规模差距和地区贫富差距联系起来。
因此,东西部地区在行政区划意义上的、经济规模上的“贫富差距”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试图让经济活动均匀地发生在一个经济体的各个地理区域,有违基本经济学常识。
其实,我们真正应该高度关注的是地区间在贫富差距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就是人均收入层面存在的问题。
不同地区在平均的劳动生产率之间存在差距是客观事实,平均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决定了他们的平均生活水平差异。但在生产要素,如资本、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能够自由流动的情况下,不同地区的收入就存在缩小的趋势。所以,一个最有效的促进收入增长的政策是经济自由化政策,最有效的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也是经济自由化政策。因此,在对待“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这个问题上,我们有必要在下列几点达成共识。
政府可以通过积极推进限制人口流动的人口管理制度的改革,要给予人民自由选择居住和工作地点的权利,要致力于建立一个全国统一和开放的劳动力市场,要让人民能够自由地配置自己拥有的人力资本,拥有实现个人收入最大化的机会。“积极”的含义就是要求各级政府要主动地推进改革,而不是被动地在社会压力下进行“挤牙膏式”的改革,不要让人民等得太久,不要让人民呼吁得太辛苦。
各级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那些妨碍投资自由流动的各种制度壁垒,使这些经济资源流动到能够获得最优回报的经济领域和地理区域。
这就需要努力消除不同地区间在制度环境方面的差异。比起各种优惠政策来,投资者更需要的是透明、高效的政府管理系统,只有这样的管理系统才能够为经济活动的开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如果能让人民自由决定生活、工作之所,许多地方就会变为人口相对稀少的地方,我们就不用对这些地区进行刻意的经济开发了,总的经济规模小不一定意味着收入水平低,更不意味着生活质量低,这些地区少量的人口从事符合具有地区比较经济优势的产业,如农牧业、旅游观光业,同样可以获得较高的收入水平和较高的生活质量,这样做是有利于财富的创造活动的,这是经济规律。
卫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