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费晓歌) 为改善和净化城市道路环境,二七区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渣土的管理。至2007年12月底,共督促清理污染面积约9000平方米。
二七区坚持与城中村建设(施工)企业签订《渣土遗洒责任书》,用合同的形式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对施工现场出入口不进行硬化的施工单位,坚决不准其转运工程渣土。同时,定期对城区各施工现场进行防污质量检查,按照“谁污染、谁清理”的原则,督促施工方组织人员对所污染的路段进行清理,确保道路干净整洁。区执法局加强巡查监管,对不申报、不办双向登记卡、不按规定要求转运或不采取防护措施的违规转运工程渣土车辆,及时发现,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