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国润)省教育厅昨日发出《关于下达资助普通高中困难学生指标的紧急通知》,今年我省县镇和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生将领到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资助。
据悉,财政部、教育部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在2007年底前安排彩票公益金3亿元,用于资助县镇和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省教育厅要求,各相关学校必须保证资助款的专款专用,对资助款均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和拖延支付,也不得抵扣为学生上交的学费,如出现问题,将根据情节的轻重,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经办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