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建安 记者 王一博)随着名酒价格的日益上涨,徐某与李某夫妻俩看到了造酒市场的利润,于是决定自产自销,从生产名酒的厂家购买一些低档次的酒作为原料,从收购站购买名酒商标、包装,开始了造酒营生。昨日,管城区检察院将二人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批捕。
徐某与李某是外地来郑打工的夫妻,一个偶然的机会,徐某听说仿冒假酒比较简单,还可以赚大钱,就打定主意,在郑州市姚庄村、郎庄村租用了三间民房分别作为生产车间和仓库,夫妻二人分工负责,由徐某负责制造,李某购买原料,开始制酒。
为了使造出来的假酒更像真酒,李某到某食品城购进与剑南春同厂家的绵竹大曲酒,用该酒伪造成剑南春酒,用买来的茅台镇基酒伪造成茅台酒,接着从废品收购站买来茅台酒、五粮液酒、剑南春酒的空酒瓶、假商标,将伪造后的酒灌入酒瓶,贴上商标,如法炮制,一件件的假酒就这样从夫妻档的作坊中加工出来。2007年12月21日,李某和徐某在运送假酒的过程中被当场抓获,从其三个仓库中共查获贵州茅台酒240余瓶,五粮液300余瓶,剑南春670余瓶,涉案金额多达4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