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太原1月9日电(记者 叶健)根据日前颁布实施的《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这个省的煤矿企业井下作业人员每周工作5天,推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至此,沿袭多年的井下三班八小时工作制度在山西成为历史。
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介绍,根据原先的工作制度,矿工从入井到升井实际时间平均在10个小时以上,如果再加上班前会和升井后的更衣洗浴时间,人均每班工作和工作辅助时间在11个小时。此外,有些小煤矿甚至实行两班12小时工作制。长时间工作和大强度劳动造成的疲劳作业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为保护工人权益,山西省政府还对煤矿工人的居住条件和工资收入也作出规定。根据规定,煤矿井下人员工资收入不得低于该省煤矿井下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煤矿企业应为单身职工提供公寓化宿舍,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每个单身职工5平方米;煤矿企业应配备职工澡堂、食堂、班中餐,并建立职工文化活动中心等福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