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车型下调费率
从今年2月1日起,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包括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36座以上公交车等在内的16个车型投保交强险将获得“降费”,降费幅度从5%至39%不等。这是中国保监会11日正式公布的新《交强险基础费率表》中明确的。
交强险共分42个车型,本次基础费率调整遵循的原则是调低不调高,最大限度减轻车主负担。据测算,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
私家车年保费950元
本次调整幅度较大的车型有: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基础费率下调9.5%,下调后的保费为950元;中小排量摩托车下调33%;36座以上公交车下调26%;20~36座出租租赁车下调31%;20座以上企业非营业客车下调20%;特种车三个车型分别下调39%、18%、30%。同时,挂车的费率水平由现行的按照主车保费的50%计算改为按照主车保费的30%计算;低速载货汽车费率由适用货运汽车费率改为适用14.7kw以上运输型拖拉机费率,基础费率也有显著降低。
浮动费率后再次“让利”
此次交强险以“提高保额、降低费率”为主题进行的调整,是交强险自2007年7月1日以来实行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费率浮动办法之后的再次“让利”。
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介绍,费率浮动办法的实行,已经使交强险实际费率水平有显著的下降,按照该办法,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被保险机动车将按年享受费率优惠,根据2007年交强险事故发生率,考虑每年新车增长量,预计2008年交强险总体费率下浮幅度将达到8%至10%。
医疗费赔偿限额1万元
根据新《交强险基础费率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总责任限额将正式从现行6万元提高到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将由现行5万元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将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
“根据初步测算,限额提高到11万元后,将可以使90%以上涉及死亡伤残的事故在限额内得到完全的赔偿。”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说。
除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之外,保监会此次也对社会各方面反映较集中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进行了上调,从现行8000元提到了1万元。郭左践说,考虑到医疗、物损两个限额的小幅调整都将会对费率水平产生较大影响,保监会此次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调高2000元的同时,也适当降低了赔付成本较高的无责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由现行400元调低为100元,这样使得整体方案保持了一定的均衡。
无责赔偿限额调至100元
从今年2月1日起,社会普遍反映难以理解的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每次最高赔付额将由现行400元降为100元。
保监会11日正式出台的交强险新版责任限额方案明确: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保险公司对其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最高赔偿额为2000元;机动车无责任的情况下,对财产损失的最高赔偿额仅为100元。
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
与此同时,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从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简化交强险无责方的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
保监会同时下发了《关于加强交强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推进交强险提高理赔服务质量。针对社会上一些车主提出的无责赔付理赔繁琐问题,保监会将指导保险公司探索建立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具体做法是: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全权处理有关交通事故的所有赔偿事宜,从而简化索赔手续。《通知》要求,从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
此外,保监会还将继续与公安部交管部门共同在全国部分地区试点“互碰自赔”等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机制,提升交强险的理赔效率。 (综合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