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玉娟)昨日本报刊发了《过期药品怎能照常销售》一文,报道了市民郑老先生在伊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西南角的仟禧堂药店买到过期药的事。昨日郑老先生告诉记者,此事已得到妥善解决。
昨日上午,郑老先生告诉记者,13日晚9点多,该药店经理李爱丽专程跑到他家,就过期药品的事情郑重向他赔礼道歉,并表示一定要吸取这个教训,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还当场销毁了那盒过期“金嗓开音丸”,并为他带来了三盒“金嗓开音丸”和小礼品,还向他赔付了160多元的其他药品。郑老先生说,对于药店方面积极诚恳的认错态度,他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