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王贯一)储户朱某在银行自动柜员机存款时,银行卡被人掉包并取走存款,朱某为此把银行告上法庭。昨日,管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朱某败诉。
朱某诉称,2006年12月30日,他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世贸商城支行办理了存款账户。2007年4月15日,他到该行自动柜员机上存款,在操作过程中,他发现卡被人掉包,当即拨打该行客服电话请求挂失,但银行方面显示,卡已经被修改了密码。由于朱某不能输入正确的银行卡密码,银行系统拒绝挂失。第二天一早,朱某到该行办理了书面挂失手续,经查询,朱某原来卡上的4万多元存款已被取走,只剩1862元。朱某认为自己遭受的损失是由该行违约行为造成的,后将该行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卡被调包,密码泄露,在通过客服中心挂失时,朱某不能提供银行卡密码,银行无法为其办理挂失服务。朱某的损失是由于自己的过失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的,银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存在违约,因此,法院对朱某的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