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金水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1月2日追打挡路商户事件后,省委书记徐光春两次对事件处理作出批示。昨晚,市行政执法局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市委常委、副市长穆为民要求,要把批示转化为工作的强大动力,迅速采取切实措施转变观念,践行执法为民。
事件发生后,根据省委书记徐光春的批示,我市对3名执法队员和1名中队长做出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相关负责人记大过、诫勉谈话等处理。1月14日,徐光春再次批示:“必须明确依法行政与执法为民是一致的,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依法行政要充分体现在执法为民上,管理的重心要放在服务上。这是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精髓,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在教育干部群众的时候,首先市、局主管领导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1月16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文超批示:“按照徐书记指示要求,认真整顿执法队伍作风,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文明执法的思想,依法办事,文明执法,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座谈会上,市行政执法局就加强宣传、强化培训、严格管理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穆为民要求,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徐光春书记批示,切实转变观念,做出成效,不负厚望。下一阶段,在治理占道经营方面要堵疏结合,可划时段、划片区允许商贩经营,但要制定卫生标准,实行“三包”,确保市民生活需要与良好的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