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 通讯员 田梅)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安监局获悉,市安全督察组日前对新密市金光烟花爆竹厂非法购买贮存烟花爆竹行为进行调查,并对该厂做出处罚决定。
据了解,近日,市安全督察组在新密市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时,发现金光烟花爆竹厂非法扩建烟花爆竹成品仓库13间,面积500平方米,没有经过任何安监部门批准、论证、评价,并擅自启用。非法存储多家非法产品1000余件。在非法存储的大量产品中,以非法购买的湖南、江西、山东的烟花爆竹产品和B级及三无产品居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随后,安监人员查实该厂存在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未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等问题。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新密市金光烟花爆竹厂做出了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