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1日下午3时,许霆案辩护代理律师吴义春和《广州日报》记者李钢一起参与《广州日报》网站的访谈,讲述许霆案的最新进展。据透露,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将让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一下本案中银行内部是否有失职渎职的行为。
很多人将争议焦点放在许霆是否有罪上,却忽视了银行。有网友评论,许霆在ATM上取款是否属于盗窃?ATM是银行内部为了减少费用开支而取代工作人员的智能机器,银行有责任和义务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的服务,银行让ATM“独自营业”,说明银行对ATM的安全性是自信的,并和客户签订了银行卡使用协议。但是在许霆案中,银行没有发现ATM故障,导致许霆按照协议持卡交易时出错。这种错误有可能吞掉或少付客户钱,甚至是向客户付出假币,也有可能是多付客户钱。如果多取了钱就视为盗窃,那么ATM吞卡或少付了钱客户能否起诉银行抢劫呢?吴义春介绍,他们接触了很多的案件,一般的情况下,ATM的管理当天晚上出了问题,第二天就可以发现了,但银行卡里原本只有170多元的许霆,在2006年4月21日通过ATM机取款171次后,一共取出了17.5万元,直到24日,银行才发现ATM机异常。
李钢21日透露,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将让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一下银行内部是否有失职渎职的行为,这样就体现法律的公平性”。
吴义春说,“检察系统对此事也是很关注的,不管是银行的问题还是其他方面都要综合地考虑,毕竟案件是公诉的。” 据《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