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的通知》,今年起,我省将全面实施“凤还巢”工程,通过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从资金、场地、管理、技术等全方位鼓励、帮助农民工返乡创业。
放宽准入条件
对农民工回乡创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或领域外,均允许进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
享受贷款贴息
今后,各地政府将安排农民工回乡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推行回乡创业贷款贴息制度,重点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贷款给予贴息。积极给回乡创业农民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期内由财政按规定予以贴息。
纳入招商引资
农民工回乡创业将被纳入各地招商引资范围,回乡创业农民工与外地客商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