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庆 通讯员 赵锡正 崔耀孔)明知被证明人已死亡,还为其开具健在证明,帮助其骗取单位退休金。昨日,荥阳市某村村干部汪某被荥阳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罚金1500元。
1997年从甘肃省退休的职工靳某,回到原籍荥阳,同其女儿靳某某、女婿李某共同生活。2006年11月,靳某病故,女婿李某(已被处罚)没有及时将靳某的死亡情况向靳某所在单位报告。2007年7月,甘肃省某冶金公司给靳某所在村委会发出一封调查靳某健康状况的外调函,女婿李某为了继续得到靳某的退休金,便多次找到村干部汪某,让其开一份关于靳某在世的证明。7月24日,汪某在明知靳某已死亡的情况下,先后在本村村委会和其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开具了靳某健在的证明,邮寄给靳某所在单位,李某凭此证明,从甘肃省某冶金公司骗得靳某原单位退休金87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