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俊礼 通讯员 杨建敏)1月30日,走在回乡路上的新密市刘寨镇苏河村村民苏留军哼着小曲,脸上洋溢着喜悦。原来,他购买了一部980元的新款手机,享受到了政府127.4元的购机补贴。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被确定为河南省试点县市的新密市于近期迅速开展了家电下乡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在全市确定了33处家电销售点,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新密市按照农民销售升级的新趋势,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和售后服务,同时对农民消费给予适当的补贴。
该市选择了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彩电、冰箱和手机三大类产品进行试点,对彩电单价在1500元以下的,冰箱或冰柜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予销售价格13%的资金补贴。“农民购物,政府补钱”的惠农政策激发了农民的消费欲望。该市刘寨镇五个家电销售点,一天就向农民售出手机21部、彩电33台,给农村节日市场增添了无限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