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1版:要闻
4  
PDF 版
今年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欢歌辞旧岁 豪情迎新春
五年蓝图今成真 十年目标再奋进
道声辛苦拜个早年
烟花爆竹销售首日 秩序井然
四海同欢乐 中原过大年
安全生产 多作贡献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打印】  

今年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最低收购价水平将适当提高
中原网  日期: 2008-02-03  来源: 郑州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记者 王立彬)2008年国家还将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将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

  国家粮食局有关负责人2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为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从2004年开始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当主产区小麦、稻谷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由委托收储库点按最低收购价挂牌收购,以稳定市场价格。2005年,国家首次在南方部分稻谷主产区启动了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2006年在部分小麦主产区启动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从前两年政策实施的情况看,效果是相当好的,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有效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种粮农民确实得到了实惠。

  2007年新小麦上市后,小麦市场价格下降,部分地区小麦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因此,国家在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小麦主产区启动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据统计,2007年6~9月小麦预案执行期间,6省累计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小麦2895万吨,同比减少1175万吨,托市收购量占6省国有粮食企业收购总量的80%。托市收购量减少主要是由于2006年是国家首次启动小麦预案,国有粮食企业收购量创历史最高水平,2007年社会多元主体入市收购量增加,国有粮食企业收购量较上年有所减少。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