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记者从市劳动监察部门获悉,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即日起将集中受理加班讨薪案件,凡拒不兑现职工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将面临严肃查处。
今年春节放假从除夕开始,初六结束。前三天为法定节假日,后四天为公休日。按照规定,春节期间安排加班的,除夕到初二用人单位要支付三倍工资;初三到初六支付双倍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计件单价的300%、200%支付加班费。
今年,由于国家调整了法定假日,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按照刚下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调整了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具体说来,去年国家法定假日为10天,年工作日以251天计算,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而今年开始,法定假日为11天,年工作日为250天,月平均工作日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因此,按郑州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650元/月为限,职工每日最低工资约为30元,依此折算,小时工资为3.8元。也就是说,从现在起,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放假和休息日加班,要求所在单位按此“月计薪天数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如果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天,加班工资不得低于90元;如果职工在休息日加班一天,单位未安排补休的则支付加班工资,每天加班工资不得低于60元。
市劳动监察大队提醒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加班费,应及时举报,投诉电话为67439828。同时,举报投诉人应尽量收集有关证据,例如假日加班的打卡记录、值班安排记录、工作数量统计单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