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记者 周婷玉)今年我国将提高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同时扩大补助范围;今年还将继续安排27亿元中央专项投资,全部用于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用房建设,这些资金可用于乡镇卫生院4425个,县医院404个,县中医院137个,县妇保机构310个,村卫生室3200多个。
这是记者在2008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上了解到的。
据悉,从今年开始,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比现行补助标准翻一番。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对东部地区的补助标准同步提高;地方财政补助标准也相应提高,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分两年到位。
同时,中央财政补助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将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在50%以下的市辖区和计划单列市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另外,为减少补助资金在途环节,使资金到位时间进一步提前,2008年中央财政将对新农合补助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
2003年至2007年,全国累计已有9.2亿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共补偿资金591亿元。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补偿中包括住院补偿5943万人次,补偿资金469亿元,平均每人次住院补偿达800元;有7.1亿人次享受到门诊医疗补偿,还对1.6亿多人进行了健康体检。
5年来,新农合的覆盖面和筹资水平也有明显提高。到2007年,新农合已覆盖全国2451个县(市、区),覆盖率达86%,参加农民达到7.3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