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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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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长不报站至少罚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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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长不报站至少罚200
条例出初稿 公交可拒载醉酒客
中原网  日期: 2008-02-19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昨日,记者从市市政局了解到,《郑州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草拟稿)已经出炉,将从多方面保证公交优先,规范乘客及司机的行为。

  在继续推行公交低票价、公益性的同时,重点增加了优质服务、文明乘车等条款,对乘客和公交车长的行为都进行了规定,运营车辆不符合有关标准的,未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班次运营的,强迫乘客乘车,甩客、敲诈乘客,车长不及时报站等都将受到处罚,处罚额度最低200元。

  不仅对车长的行为进行了要求,市民乘坐公交车也要守规矩不得污损公交车内环境及公交设施,否则也要受罚。“醉酒者、无行为能力的旅客车长可以拒载。”《条例》起草人之一郑州市市政管理局法规处处长贺大文说,携带犬只乘坐公交车的乘客也被列入拒载范围。

  据贺大文介绍,近期,将就《条例》制定与市法制局对接,在充分参考海口、贵州、武汉等外地经验并结合郑州实际的基础上,制定《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市民意见,最终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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