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咏梅说,从2008~2009学年起,在香港完成全日制课程并获得学位或更高学历的非本地毕业生,在向入境事务处提出申请后,可获准无条件留港12个月及自由就业。这项措施的实施日期将于稍后公布。
她表示,1月15日修订的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看似门槛降低,实际评审的尺度并没有降低,这项修订旨在让更多的申请人可以拿到“入场券”获进一步评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