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 隋笑飞)记者26日从公安部获悉,为加强仿真枪查禁工作,公安部日前发出《仿真枪认定标准》通知。这个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以及《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仿真枪认定标准主要有三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1/2与1倍之间的。
这个通知中规定,仿真枪的认定工作由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对能够发射弹丸需要进行鉴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从其所发射弹丸的能量进行鉴定是否属于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