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左世友 王勇)保险公司业务员张某用假保险合同,骗取河南某学院近两千名学生保险费22万元。2月26日,新郑市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
2006年9月,河南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张某为牟取利益,在没有得到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私自伪造假冒本公司的“学平险”保险合同,向河南某学院的学生出售该保险合同近2000份,共收取学生保险费22万余元,致使河南某学院学生和保险公司遭受损失。2007年3月,此事件被张某所在的保险公司发现,张某将所骗的保险费18.95万元退还学院,该保险公司向学生们补办保险。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