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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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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子女大陆就学适当照顾
(上接第一版)
国台办驳斥台当局 “2005年共识”谬论
今年高招又添仨新专业
16省市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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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再推系列惠台新举措 卫生教育农业等领域受益
台胞子女大陆就学适当照顾

中原网  日期: 2008-02-28  来源: 郑州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 张勇 茆雷磊)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27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卫生部、教育部等部门在发布会上公布了一系列惠台新举措。

  卫生部:台胞可申请大陆医师资格

  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宣布,卫生部经研究决定,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居民如果申请大陆医师资格,通过认定方式核发《医师资格证书》,相关具体办法将另行颁布。

  毛群安表示,台胞申请大陆医师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满5年;二是具有台湾地区专科医师资格证书;三是目前正在台湾地区医疗机构中执业。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居民,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以上认定条件及办法同时对香港、澳门地区的医师适用。

  教育部:台胞子女可就读大陆中小学

  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处长刘建丰表示,为方便台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教育部近期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了有关政策和要求。

  主要内容包括:一、对台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二、大陆经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以及中等职业教育机构都可以接收台胞子女就读;三、台胞子女在入学、入园和升学的条件、学校安排、收费等方面均享受与当地大陆学生同等的待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还要创造条件给予台胞子女适当照顾。

  商务部:欢迎台资企业大陆办厂

  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副司长周若军表示,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加工贸易仍然符合大陆经济发展的需要,欢迎台资企业在大陆投资办厂,开展加工贸易。目前大陆正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中西部转移,商务部已经在中部地区确定了九个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

  国台办:新设4个台湾农民创业园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在发布会上宣布,为进一步推动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大陆将在福建漳平永福、广东珠海金湾、湖北武汉黄陂、江苏无锡锡山新设立4个台湾农民创业园。据了解,大陆此前曾批准在福建漳浦、四川新津、山东栖霞、重庆北碚设立4个台湾农民创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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