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斌 实习生 周力凡)对没有完成目标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年薪挂钩,在昨日召开的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文件,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本规定全面贯彻了国家和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对不能完成目标的县(市)区和企业将给予更加严厉的处罚。
没有完成目标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考核结果公布后一个月仍整改不到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主要负责人已经调离或转任不足半年的,原任职地被执行“一票否决”的,应跟踪追究。
没有完成目标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年薪挂钩,并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