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读王喜英同志《任峻与草场》一文(见本报2008.1.10《郑风》),确实受益匪浅,感触良多。但文中“西临圃田泽,东面蕉苻泽”之句,似有不当之处。一是郑州古代没有蕉苻泽,应是萑苻泽之误。萑音环,为芦苇的一种。苻同 ,乃芦苇秆内的薄膜。萑苻泽意为芦苇丛生之泽;二是萑苻泽,就是圃田泽,二者地同而名异。正是圃田泽盛产芦苇,才又有了萑苻泽之名。
圃田泽,亦名甫田、原圃、囿中,又称萑苻泽,是历史上有名的泽薮。《周礼·职方》:“河南曰豫州,其泽薮曰圃田”。《尔雅·释地》:“郑有圃田,”都是指的圃田泽。由于历史的原因,圃田泽曾名噪一时。《诗经》中,与它有关的诗多达十首;《左传·昭公二十年》,也有“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的记载。可见春秋时代,圃田泽就是民众讴歌的圣地,统治者重视的心腹之地。萑苻泽的具体位置,《郑县志》古迹条目说是“在州南五里堡”。
“民国”五年刘瑞璘所编《郑县志》说得更详细:“圃田泽在州东三十里铺,水草丛聚,潮河流至此曰龙须河。东西五十里,南北二十六里,西限长城,东极官渡,高者可耕,注者成汇,今为泽者八,若东泽、西泽之类,为陂者三十有六,若大灰、小灰之类(也称大回、小回),其实一圃田泽耳。”当年圃田泽之广之大,由此可见一斑。如此看来,《任峻与草场》中的草场,当年位置应在圃田泽的东泽、西泽之间,或三十六陂者之中,更为合理。不知此说确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