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记者 孙玉波)记者3日从劳动保障部获悉,劳动保障部将以预防新欠为重点,进一步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偏低的问题。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上,总的要求是清理旧欠与预防新欠并重。在农民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签约时间短的建筑、矿山、餐饮服务等行业都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
对发生过欠薪的企业,要探索建立工资保证金的强有力约束:凡发生一次拖欠工资的,要有三年的工资保证金约束期;再次发生的,要有五年的工资保证金约束期;还出现拖欠的,则要有无固定期限的工资保证金约束期。
这位负责人表示,力争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大幅下降,今年东部地区要基本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今明两年,在中部地区也要基本解决拖欠问题;通过今后三年努力,使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